七夕发“1314”红包,分手后要还吗?相信有不少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

2021年8月6日,牛年七夕前一个周,一对青年男女气冲冲地走进了山东威海荣成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王某(女):你欠我那两万五啥时候还,这都分手多久了你准备拖到啥时候!

姜某(男):那钱不是你送我用的嘛,再说了,谈恋爱这两年,大小节日我没给你发红包么,你跟我要钱,我还想跟你要呢!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姜某(男)原为情侣关系。2021年4月29日,姜某以经营二手车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其女友王某借款3万元,口头约定2021年5月上旬向王某偿还本息。不久后,双方因故分手,眼看约定还款期限已过,在王某的几番催促下,姜某于6月12日偿还5000元,后双方矛盾激化,姜某将王某微信好友删除。王某无奈于近期向荣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姜某支付其2.5万元借款及利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赠与义务的情况下主动支付,并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应当属于无偿赠与行为。

通过认真细致地劝导以及结合案例的释法,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姜某当场转账2万元予王某,最终这场因爱而生的经济纠纷画上了和平的句点。

解除恋爱关系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钱款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涉及民间借贷问题。如果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比如在转账留言或者红包中描述为借款或者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中表明是借款,可认定存在借贷合意及借贷关系。解除恋爱关系后可要求对方予以归还。

二、涉及赠与问题。在日常交往过程中,恋爱中的男女双方为增进感情相互赠送小礼物,在共同用餐或者游玩等活动中的开销,为了表达爱意以一些特殊寓意的数字给付金钱,比如“520、999、1314”等,一般被认为是联络感情或者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一旦赠与物交付,赠与人在非法定情况下,不得要求返还。即这类小额赠送,即使双方结束恋爱关系,赠与物也应属于受赠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三、涉及不当得利问题。因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无法实现共同生活或者无法达成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可认定为接收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七夕发“1314”红包分手要还吗?法院给出答案-风君雪科技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