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报道称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会被问到与工作毫不相关的问题,比如要求详细说明自己的恋爱经历和持续时间、父母兴趣爱好、星座、婚育计划。
还有一些直接会屏蔽部分星座、属相的求职者。
对此,有媒体联系到律师询问这些问题、要求是否合理,对方表示:“劳动权受宪法保护,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奇葩的招聘要求明显侵犯了就业者的劳动权,还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还表示:“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因此这些奇葩招聘还侵犯了就业者的平等就业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消息,2021年高校毕业生有909万人,全国需要安排就业的城镇新增长劳动力在1500万人左右。在就业形势愈发严峻的当下,就业公平就更是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郑宁认为,我国就业促进法对于平等就业权虽然有一些规定,但还比较原则化,今后各主体应努力共建公平的就业环境。
同时,郑宁强调:“面试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如果觉得面试时人格尊严不被尊重、企业文化存在问题,可以果断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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