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消息,2020年5月20日, 警方注意到有微博用户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在南京江宁遭遇未点餐情况下有外卖骑手上门送餐并准确报出该用户真实姓名事件,引发网友关注。经警方对此事件进行详细调查,现已查明事件始末,特此澄清相关事实,回应网络关切。
一、接处警经过核实
2020年5月20日15时51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高新区派出所接分局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称刚才收到一个外卖。送外卖的说是一个男的送给自己的,求助民警处理。报警地点为江宁区某小区具体门牌号地址,随后高新区派出所立即指令附近警务人员到场处置。
警务人员至现场后,报警人称:在其住址收到的一份外卖,外卖小哥称是一个男的送的,但自己并未点外卖,且外卖骑手知道自己的完整姓名,遂报警求助。警务详细询问登记相关情况后告知报警人注意自身安全防范等相关事宜后离开,并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
警方调阅警务人员随身执法记录仪显示:警务人员抵达现场后详细询问登记相关情况,提示报警人注意安全防范,告知其有异情况及时报警,同时加强周边治安巡逻,并留下最近警务室联系电话,离开小区前亦告知小区物业注意关注。记录仪见频中未发现警务人员有不当行为,处警过程中双方沟通顺畅。
二、事件调查
因报警人帖文引起的舆论关注,及由此引发的“犯罪可能”猜测,警方高度重视,随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5月20日14时许,某外卖平台骑手徐某(男,19,河南省焦作市人)在为报警人正常送外卖时,因外卖袋子缠在手腕上一时难以取下,报人帮助徐某取下外卖时双方手部发生接触。
徐某送完该外卖后遇到另一外卖平台的一名骑手周某(男,27岁,南京市江宁区区人),徐某向周某吹嘘说:今天有个客户对我特别主动,还主动摸我的手。”周某信以为真,遂向徐某询问该客户相关信息。徐某将自己手机外卖平台上报警人的姓名住址信息提供给周某观看,周某使用手机拍下该平台上显示的报警人个人信息(含报警人完整姓名及详细住址)。
随后,周某使用外卖平台以自己的手机号及报警人的姓名和住址,在报警人住址附近的一家食品店下单了一份外卖。周某在外卖平台正常派单的骑手到达土该食品店前,以客户身份在食品店取餐,称该外卖为己所点(因所留手机号为其本人手机号,食品店老板未发现异常),自行取走了该外卖。周某根据徐某提供的报警人住址信息,将该外卖送到了报警人住址。报警人称自己未点过该外卖,周某坚称此外卖为为一名男性所点,姓名地址无误,并报出了报警人的完整姓名,核对了订单上的地址,报警人只得暂时收下该外卖。
在此过程中,周某和报警人未发生肢体接触,周某未对报警人提出其他要求, 周某未进入报警人住处。外卖食品未发现现异常。
5月20日稍晚,周某获悉报警人在微博上发帖,再次来到报警人住处,称自己未对报警人施任何侵害,并向报警人出示身份证报出自名信息。双方发生争吵后周某离开。
5月20日晚间,周某及徐某先后被警方带至派出所调查。
三、相关处理
经警方调查,在此事件中,某外卖平台骑手徐某捏造所谓“客户主动摸我手”的虚假信息,散布报警人隐私信息给周某,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警方决定对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另一外卖平台骑手周某,因对徐某捏造的虚假信息信以为真,实施了点餐送餐的行为,虽在整个过程中其言行尚未构成违法犯罪,但其行为明显不当,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警方决定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更求其写下保证书,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外卖平台。
警方认为,整起事件中,报警人在遭遇以上事件后,对因信息泄露、不明人员上门所引起的”犯罪可能”进行了主观推测,虽有夸大但并未超出群众的安全认知范围。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随着警方对此事件调查的深入,发现整起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暴露了一些需要全社会关注的安全隐患。
警方认为,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罪活动,预|防应当是第一位的。这也是南京江宁警方一贯以来加强社会巡防力量的工作重点。下一步,江宁警方将在市局、省厅等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加大安全防控力度,切实做好街面巡防工作,续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为建设平安江宁,平安南京贡献力量。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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