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同一个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一类卡,办理一类卡之后只能再办理二类卡或者三类卡,简单来讲二类卡就是交易有限额的卡。

二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二类户与绑定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行内代发代扣、贷款资金发放/归还、投资理财(自营及代销)、卡内互转均不受限额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