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保的不断推广,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社保的重要性,因此很多没有买过社保的人都想要一次性补缴社保,另外还有部分因工作或其它原因导致社保停缴的人也想知道社保是如何补缴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社保补缴新政策。
相信不少人都听说过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用的政策,在早期人们对社保的意识还不够,国家为了鼓励人们参保而推出了一次性补缴政策,没有参加过社保的人员,只要在60岁之前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费用,那么等年满60岁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取消了一次性补缴的规定。例如天津地区就从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了一次性缴纳15年社保的政策,这也就意味着,从2018年1月1日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还没有参加过社保缴纳的居民,将不能再一次性缴纳15年社保费用。
虽然国家已经取消了一次性补缴政策,但是2019年的社保新规表示,以下3类人还是可以继续一次性补缴社保的:
1、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本地户籍知青;
2、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本地户籍大龄人员,即女性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65周岁。
3、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在2010年之前就达到了退休年龄的本地城市户籍人员。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如果因离职、跳槽等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那么将无法补缴社保费用,但是如果是因单位漏缴等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那么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由单位进行补缴。
虽然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政策,但不同地区关于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用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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