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子吃酸菜鱼吃出一整只癞蛤蟆的消息引发关注,相关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据媒体最新报道,店方愿意赔偿8000元。餐厅回应酸菜鱼中吃出癞蛤蟆一事,解释称可能是被鱼吞食,残留在鱼头里,也可能是癞蛤蟆藏在酸菜包里。
据媒体报道,10月20日,江苏苏州一名女子称其在相城区一家“有家酸菜鱼”就餐时点了一盆酸菜鱼,吃到一半竟“吃出”一只完整的黑乎乎的癞蛤蟆,十分吓人。
23日,涉事餐厅经理回应称,已第一时间安排顾客到医院检查身体,尚不清楚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正在排查原因,公安、食品安全、卫生等部门已介入调查。目前,该餐厅正常营业中。
据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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