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办理的,委托贷款是由银行来办理的。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委托贷款是由银行来办理的;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办理的。

(2)性质不同: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而在信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

(3)形式不同:委托贷款合同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分别由委托与受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内容一致协议;信托借款合同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签订协议。即,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仅为委托人和受托人。

(4)责任和风险承担不同: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信托贷款中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