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南航权证正式终结交易,权证从股市消失。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