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财政承担贷款贴息截止日学生毕业当年的7月31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100%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毕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后,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