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2月提出取消公积金后,4月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再次呼吁取消公积金。黄奇帆提出这一建议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住房公积金的使命已经完成。第二,可组建新的专门负责住房的银行。第三,在不影响员工福利的前提下,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那么公积金替代方案可行吗?真的可以取消住房公积金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对住房公积金问题提出了提案。他说,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在投资收益率、统筹层次等方面存在问题,但在制度效率和制度公平方面,住房公积金的表现并不差,为职工缓解住房难发挥了作用,其历史使命并未完结。这项提议也结束了长达数月的公积金之争。
5月18日晚,我国发布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完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这意味着国家已经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争论定下了基调: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能会迎来一轮改革,而不是取消。虽然公积金制度深受老百姓诟病,但是这项政策确实已经深入老百姓的经济生活中,一刀切的政策是不现实的。
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30多年,为改善我国家庭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多位专家表示,未来我国的公积金改革将聚焦于“低存”和“低贷”。其主要是指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低于同期限、同档次的银行存贷款利率。
专家表示,由于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真正享受公积金“低贷”福利的员工人数低于预期。甚至在此之前,一些专家表示,“无力购房”人群向“有能力”购房人群,提供了“买房补贴”。这也是当前我国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有多地已行动调整公积金了,昆明、重庆、石家庄、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多地纷纷发布公积金调整方案。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202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7月起公积金有变化,不注意就会受到“影响”,很重要一点大家要注意!从7月1日起,不按时足额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的,会收取逾期罚息、报送逾期征信。
在2月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新政策的通知》,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的职工,6月30前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从7月1日开始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偿还公积金贷款及本息了,这一点尤为重要,大家要记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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